为推进“护航电商名城”项目建设,宿豫区检察院制定“一院一品牌”方案。该院各部门按照要求,切实把项目推进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立足职能、协作配合,共同努力把“护航电商名城”打造成宿豫检察的优质品牌。
该院紧紧围绕宿豫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着力点,以解决电商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通过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注重打防并举、开展涉企职务犯罪预防等方式,有效促进电商产业健康发展。
明确工作责任,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按照高检院、省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服务非公经济、服务电商产业发展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区实情,制定服务电商产业相关工作机制。落实院领导包保责任。确定院领导为服务电商企业的责任主体,每位领导联系1--2个企业,包保成效纳入领导年度考核目标,做到真包、真帮、真促。确定电商企业联系点。选取园区内有潜力、有实力、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10家电商企业作为服务联系点,积极开展检企互动,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建立定期走访制度。要求包保领导每月至少深入企业一次,了解企业需求,建立联系台账,切实解决联系工作有部署、无落实的问题。
强化工作措施,打造便捷服务平台。开通“服务电商企业热线”、电商企业微信群。坚持“3+3”服务理念,即全天候接听加热情服务、化解矛盾加联动服务、释难解惑加援助服务,践行“有限职责、无限服务”的承诺。建立联动协作平台。加强与工商、税务、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和检察监督,建立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依规履职的平台,着力解决因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阻碍“电商”企业发展的问题。建立电商企业信访直通车。凡电商企业对经济监督、行政执法、司法人员职务违法犯罪的举报控告,实行专人接待、专门办案组办理,由检察长亲自把关,依法快结。建立对检察人员投诉查处机制,企业对检察人员的投诉由院纪检组严格调查处理,并予以回复。
加大打击力度,净化企业发展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打击偷税漏税、制假售假、集资诈骗、网络诈骗等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和投资者利益的犯罪,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强化诉讼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对涉及企业侦查活动监督,特别是对司法工作人员违法插手经济纠纷、滥用强制措施加强监督。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坚决纠正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有效维护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强化行为规范。对涉企案件,做到“三个慎重四个不轻易”,即:慎立涉企案件、慎用强制措施、慎用侦查手段、不轻易查封企业账目,不轻易冻结企业银行账户,不轻易扣押企业款物,确需查封、扣押、冻结的,须经集体讨论决定。
优化预防服务,拓展企业发展空间。为了提升电商企业“防自身犯罪、防外部不法侵害、防内部员工犯罪”的能力,积极开展预防工作进企业,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有序发展。加强对电商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预防服务工作,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帮助企业减少涉法经营风险。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和骨干企业的职务犯罪专项预防。着重在全区2个民生项目、1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注意查找犯罪隐患,及时提出预防对策,有效遏制职务犯罪发生。运用检察建议等多种手段服务企业发展。结合查办案件,准确掌握各种犯罪动态,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企业从内部管理、监督制约、财务制度等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努力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