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网络运用到执行工作中以来,继网上可以直接“查、冻、扣、解”之后,现又增添了一项新的功能——网上委托执行。
网上委托执行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开发的执行委托事项系统来操作委托流程。它由委托法院提起,将委托执行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加盖电子印章后,传输到该系统,再通过一个个节点层层上传,最终流转到受托法院。受托法院接收以后,即可处理相关委托事项。该系统的运用一改过去通过邮寄委托执行的现象,既缩短了委托时间,也节约了成本。
近日,泗洪法院在执行一起罚金案件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陈某在浙江杭州某银行开有帐户,该案标的较小,但账面余额足以清偿债务。虽然法院已及时从网上将该笔钱款予以冻结,但却不能在网上操作直接扣划。按以往惯例,要么执行员亲自前往浙江办理,但这样成本太高,要么将相关材料邮寄当地法院代为扣划,这样一来一去有时会花上一至二个月的时间,致使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
现在通过执行委托事项系统这个平台,从发起到办理完毕只用了十余天时间。随着执行指挥中心功能的健全,专岗专职人员配备齐全,人员熟练操作和运用此平台,将会分分钟把案件委托到相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