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迁中院在泗洪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与往常不同的是,本次庭审活动,审判长由宿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汤小夫担任,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良平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周某某因感情纠纷,将其情人的姐姐杀害,市检察院以被告人周某某犯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案件受理后,汤院长认真细致的审查了全部卷宗材料,并提出了具体阅卷意见。后组织合议庭反复推敲庭审提纲,核定庭审预案。庭前,汤院长带领合议庭成员,实地查看了案发现场。
本次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历经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展开充分辩论,案件事实得以厘清,整个庭审依法规范有序,凸显了审判长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鉴于本案案情重大,经合议庭合议后,将另行择日宣判。
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让院长回归法官身份,既有利于了解和掌握审判工作动态,又能发挥领导表率和示范引领作用,调动法官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的质量、效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宿迁中院结合司法改革要求,先后修订了《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理案件暂行办法》、《院庭长参与审理案件分案暂行办法》,实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这一举措,不但壮大了审判队伍,也营造了狠抓执法办案的良好氛围。据统计,2017年一季度,宿迁两级法院系统院庭长审理案件9771件,占全市法院新收案件总数的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