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被告多达22人的非法捕捞案件在泗洪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悉,该起破坏生态案的被告人众多、捕捞数量巨大,近年来在全省尚属首例。
被告人孙某某组织被告人韩某某、杨某某、孙某等21人在泗洪县陈圩乡辖区洪泽湖内多次非法捕捞螺蛳合计62083公斤。法庭当庭宣判,22名被告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六个月或拘役三个月十五天至三个月不等刑罚,其中孙某某因捕捞螺蛳重量达62吨,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同时,被告人孙某等人为修复洪泽湖渔业资源环境交纳生态修复资金25万多元。

宿迁市泗洪县依法处理全省最大破坏生态环境案
2017-04-21 16:15: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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