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迁市沭阳县委政法委以严明责任主体、严格责任制度 、严肃责任督查、严厉责任追究为抓手,有效推进了“平安沭阳”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严明责任主体。坚持党政主要领导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大力加强综治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分区域、分系统、分行业抓好各项工作的部署和措施的落实,点对点加强帮扶督导,对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发生的问题承担连带责任。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办落实的职能作用,在“综合治理”上下功夫,统筹各方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协调、督促、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履行责任、抓好落实,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
二、严格责任制度。该委坚持把目标管理与岗位责任结合起来,对各乡镇各部门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进行固化、细化、量化,建立清晰具体的综治领导责任制清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同时,把结果管理与过程控制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档案,严格落实综治述职、综治实绩档案管理、综治挂牌督办、奖励表彰等制度,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实绩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挂钩。坚持把正向激励与负向惩戒相结合,奖惩分明,严格兑现奖优罚劣,充分发挥综治领导责任制的“指挥棒”作用,努力构建权责明晰、奖惩分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体系。
三、严肃责任督查。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坚持抓好督导检查,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落实综治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全面督导、重点督导、专项督导、定期督导,对存在治安突出问题或综治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单位分级实施挂牌整治。坚持把明察暗访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重要经验和手段,形成全覆盖、常态化的工作倒逼机制,查缺补漏,推动制度落实。
四、严厉责任追究。坚持突出有责必问,严厉责任追究。该委明确了2017年综治责任制度,并充分用好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责任督导和追究方式,精准聚焦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措施不实、保障不到位,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造成辖区治安秩序严重混乱,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多发,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高等突出问题,严肃责任查究。该约谈的一律约谈、该挂牌的一律挂牌、该否决的一律否决,坚决防止“制度空转”、问责不力,确保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