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从深化律师行业改革入手,积极探索律师监管、权益保障、救济机制、律师党建等工作机制,创新出台多项措施,大力推动全市律师行业改革发展。
一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实习律师审批、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初审工作,降低律师流动门槛,尽量吸纳人才。坚持“转所放开、建所放开”,鼓励兴办新的律师事务所,尽快壮大律师队伍。制定青年律师培养计划,严格落实好实习律师指导老师责任,实行老律师和青年律师结队培养,帮助青年律师尽快成长。
二、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会同人大内司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申请收集和调查取证权等相关文件,并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切实把律师执业权利落实到位,创造良好律师执业环境。
三、畅通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渠道。定期召开公检法司和律师协会等部门联席会议,对律师权益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制定针对性举措。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案件快速处置机制,完善律师接待服务设施,规范工作流程,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提升办案效率,节约办案成本。将律师担任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法律顾问、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参与调解等事项统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带动政府机关知法守法,提升律师地位,增加律师收入。
四是大力推进专业化进程。搭建律师开拓专业化服务平台,建立有效机制,把潜在的专业领域转换为现实的领域,为律师提供专业性法律服务提供政策支持。要求律师事务所根据规模、人员构成、业务发展等因素,确定发展方向,做到10人以下所明确1-2个发展方向、10-20人所明确2-3个发展方向、20人以上所明确3-5个发展方向。要求律师做到术有专攻,鼓励律师注重发展一专多能,努力成为处理某专业、某领域法律问题的专家。
五是创新律师事务所经营管理模式。积极引进现代化企业管理理念,鼓励律师事务所实行公司化运作,实行法人治理结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逐步从感性管理走向理性管理,从靠人管理走向靠制度管理,全面提升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六是加强律师劳动权益保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律师事务所为聘用的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行政辅助人员及其他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依法建立和完善工资分配和工资支付制度,保证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支付聘用人员病假工资。
七是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加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班子建设,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视和加强新党员发展工作,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
八是加强律师奖惩工作。出台《宿迁市律师行业表彰奖励办法》,对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模范履行律协会员义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良好律师形象和社会公信力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给予表彰奖励。由局监察室、律协监事会组成律师行业行风建设督查小组,通过明查暗访,接受群众举报、投诉,接待来信来访等形式,加强律师行业行风监管、查处,对经查实的违规违纪律师、律师事务所对照律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