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连云港市财政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治财政建设新思路、新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将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嵌入财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严格按《预算法》《会计法》等法规规定,不断提升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有力地保障了财政改革和发展整体格局的平稳、健康运行,已连续四次被评为江苏省财政厅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并再次荣获江苏省财政厅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示范点称号。
一、勤学习,营造浓厚氛围,切实增强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一是认真自觉学法。全局干部职工每年利用处务会议、支部会会议开展自学和听学不少于60学时;聘请法律专家来局讲学5次;自觉上网学法,并参与网上答题竞赛。二是走出去学法。走进市看守所、清风苑现场学法,感受法制氛围,开展警势教育;走进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旁听行政庭庭审,直接感受到行政执法气氛和不当行政执法后果。参加市局、市法制办、省厅组织的外出法规学习。三是局领带头学法。局党组每年安排学法不少于4次,每次开办公会时先学习一部法规;工作中用法。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发清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许可处罚复议应诉等方面,召开局长办公会会商解决,年度述法是领导的必修课,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处理问题已成常态。四是坚持以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财政宣传教育。财政惠民政策进企业、走乡村、进社区、上荧屏、进站台、刊报纸、进电台、上街头。通过广泛宣传,财政惠民政策已经惠及千厂万企、千家万户,同时也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财政意识,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贯穿到财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融入到日常工作规范和具体行政行为中。
二、严考核,狠抓责任落实,全力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省财政系统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指标犹如一道财政工作的“紧箍咒”,时刻规范财政工作。指标涉及局23个处室和财政工作全方位、全方面,内设65个财政规章制度和多项“一票否决”指标,通过逐条对标,狠抓落实,制定26个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相关《考核制度》,做到责任分解到位、督查考核到位、整改落实到位,通过对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保障了每年财政改革和发展任务顺利完成。
三、重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法治财政建设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全面疏理了财政各处室业务工作流程和行政执程序,全面公开了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清理了局“五张清单”,重新按省统一要求梳理财政行政权力清单和制作内外部流程图,规范性文件全面上网公开,重大决策上网征求社会建议,财政信息能公开的全面上网公开,实施跟踪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涉法事务处理程序。坚持完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律顾问等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建立健全了受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的程序制度。依法开展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合法性审查。制定了依法行政相关系列内部规章制度,依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工作。围绕财政体制改革目标要求,将“权力放在制度的笼子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财政和执法工作,严格执法程序,采用“柔性”、“说理式”、“约谈”执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