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司法局在推进“政社互动”5年实践的基础上,积极践行社会司法理念,以“建得成、用得上、管得好”为总要求,持续加强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与深度运用,进一步扩大政社互动机制覆盖面,为推进“光辉工程”升级版建设提供坚强的保证。
因地制宜,强化保障,大力孵化培育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深化全市社会组织参与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给予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在孵化注册、规范运作、公益创投等方面的综合政策扶持。对新注册登记的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市财政给予开办费补贴3万元;对入驻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创客基地的,市财政给予每年不超过3万元的孵化补贴;对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开发社工岗位、引进专业人才等均给予政策补贴。
聘请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博士后,太仓市瑞恩社会工作发展研究中心陈维佳主任担任顾问,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各镇(街道)司法所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专题讲授社会组织方面的知识,共同设计太仓市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创客基地建设方案。
按照做优存量,做大增量的思路,积极推进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市级层面,新成立了光彩人生矫正帮教协会、公共法律服务专家顾问团、金牌调解师服务队等社会组织;镇级层面,城厢镇老娘舅志愿服务社、璜泾镇光辉法治艺术团、浏河镇心桥法律服务社等10个具有镇域特点、司法行政特色的社会组织孵化出壳;村级层面,以志愿者和律师为主在全市成立141个村(社区)便民法律服务“阳光屋”,进一步扩大了“政社互动”的覆盖面。
因势利导,全面融合,推动社会组织深度参与司法行政工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以“政社互动”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司法行政管理与服务方式改革的意见》,梳理社会组织依照法律等规定应履行的有关司法行政职责事项22项、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履行的工作事项13项,厘清司法行政部门和各类社会组织权责边界。积极与社会组织沟通协商,共同开展项目设计,通过政府购买或争取民政部门公益创投项目等方式,保证社会组织有效开展活动和服务。今年以来,共投入37.2万元向太仓市义工联、光辉矫正社工事务所、太阳法治文化艺术团等社会组织,购买深化安置帮教改革试点、社工日常管理和考核、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等项目5个。为阳光心理服务中心、启航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争取到“阳光照进失依家庭,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成长”、“社区特殊群体的心理关爱和辅导”、“涉罪青少年关爱帮扶”等公益创投项目3个,扶持资金近20万元。
创新机制,强化规范,不断加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建设。建立社会组织法律顾问制度,为社会组织免费提供解答法律咨询、审核法律文书、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开展法律培训等方面的法律服务,由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量对顾问律师进行补贴,推动法治型社会组织建设。坚持建管并举,对各类社会组织的资质、专业服务能力、服务实施效果、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进行指导、监督、管理,保障社会组织依法运行、高效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等级评估,按等级给予奖励,努力打造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和公信力的品牌社会组织。探索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