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要素式审判的实施意见》, 在全市法院推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要素式审判。要素式审判将有效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推进交通事故案件审判的专业化与规范化。
要素式审判以多种创新方式,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简易案件速裁,从而促进诉讼效率的提高。确立庭前事实确认制度,在立案及答辩阶段由双方当事人确认案件事实。由立案法官根据原告提交的诉讼材料和诉讼请求,要求原告填写《事实要素表》并移交审判业务庭。在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时,将原告填写的《事实要素表》复印件送达给被告,指导被告对原告填写的事实内容进行确认。以在庭前确认双方争议事实,固定庭审争议焦点。推行要素式庭审,承办法官根据《事实要素表》对双方无争议的事实在庭审中予以确认;对《事实要素表》中有争议事实重点进行逐项审查,并可以根据情况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结合进行。裁判文书制作要素化,对于实行要素式审判的案件,采用要素式民事判决书,以表格、要素陈述为形式,对诉辩主张、案件事实、赔偿项目等进行简明扼要的表述,简化说理,提高说理针对性,案件裁判结果、赔偿项目一目了然。
对要素式审判,宿迁中院将在试行半年后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实施情况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完善。

宿迁率先在全省推行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要素式审判
2016-10-25 15:12: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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