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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警方扎实推进“百日行动”
2016-10-18 09:39: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为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部署要求,市公安局立足公安职能、注重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通过强化源头整治、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全面打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三大“百日行动”攻坚战,助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打造绿色、平安太仓。

  全警动员 强化实效

  行动之初,市公安局就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抽调办公室、交警、治安、消防、法制等部门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负责整治行动的日常管理、协调指导、信息报送和督导考核工作。在全局范围内召开动员部署会和工作推进会,切实做到全警动员、责任落实,有序、有效推进专项行动。

  市公安局制订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又细化制订了交通、消防、治安三个子方案,分别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落实。市公安局各部门、各警种也立足岗位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日常接处警、纠纷调解、侦查办案过程中注重加强线索排摸和情报收集,及时将有关违法犯罪线索传递至相关业务部门打击处置,形成整体作战合力,确保“百日行动”攻坚战取得实效。“百日行动”以来,市公安局共开展内部专项督导8次,发现并责令整改各类问题27起。

  协作聚力 讲求全局

  市公安局在加强单位内部联动协作的同时,还积极协调、联动全市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打击整治行动。“百日行动”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累计出动警力1200余人次,参与停车秩序整治、通航环境整治、沿街商铺整治等行动180余场次,共梳理出相关镇区污染环境等突出警情10余起,均已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镇区跟进整治。

  市公安局会同环保部门联合开展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会同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校车运行等车辆检查;会同城市管理等部门联动开展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集中整治行动,管控现场秩序,依法严查流动摊贩暴力抗法、聚众滋事等行为;会同多部门牵头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燃气行业、消防设施、卫生计生单位、建筑施工领域、旅游行业、文化娱乐场所和文保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并指导各区镇查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废品回收站。

  整体联动 同步推进

  在“百日行动”中,交通、消防、治安三个子方案虽各有侧重,但总体目标一致,各部门也将联动配合,同步推进,确保整体实效。

  在交通管理领域,严格落实黄标车限行措施,加大对黄标车闯禁区、机动车未粘贴环保标志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积极推进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深入客运、易燃易爆品运输企业及学校,对重点车辆、人员、行车路线等进行检查,杜绝“四超”人员和“四无”车辆的存在;严查在违规时段上路行驶的营运、客运车辆;严查危化品运输车非法改装、不配备押运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扎实推进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加大对机动车、“三小车”、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违规载客、无牌无证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百日行动”以来,公安牵头和参与的“三小”车辆整治等38个项目进展顺利,共查处违停车辆16518辆,查扣“三小”车辆384辆,拦截处置跨区域固体废物垃圾运输车30余辆。

  在消防安全领域,集中开展针对集贸市场、废品回收场所、洗车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对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对燃气供应、餐饮等燃气使用场所的安全监管;开展“拆除违章搭建彩钢板和铁栅栏”专项治理行动,拆除违章搭建彩钢板12757平方米,铁栅栏223处;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在治安管理领域,严查危险废物生产单位与无法定资质单位或不法分子相互勾结,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查非法排放污染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剧毒、放射源、易制爆、民爆等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防范指导工作。“百日行动”以来,共办理污染环境行政案件4起。

  警方号召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及时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线索,共同打造绿色、平安、和谐的新太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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