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下发了《关于对2016年度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予以表扬的通报》。《通报》对全国法院2016年度在司法新闻宣传、司法理论宣传和司法网络宣传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徐州市中院、铜山区法院被评为“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司法宣传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上级要求,主动寻求指导。新闻宣传部门严格落实上级文件有关新闻宣传要求,积极宣传司法案例和新闻,维护和提升法院司法形象。同时,遇到工作难题积极寻求上级指导和帮助。二是合理调整人员力量,配备精良设备。软件上,根据现有人力资源,合理安排在新闻宣传写作等方面有突出能力的干警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硬件上,加大宣传设备等基础性设备的投入力度,保障宣传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培育新闻宣传创新意识,鼓励全员参与。针对新闻宣传工作的特殊性,对新闻宣传干警在创新上进行培育,让干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宣传。为充分发掘宣传资源,鼓励全体干警尤其一线审判人员将有亮点特色,有价值的案例反馈到宣传部门,实现资源最大程度的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