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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警方查处涉反恐法第一案
2016-09-20 16:14: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微信、微博、QQ等网络社交软件给我们的交流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各种音频、视频的传播速度也在不断加快。然而,有些网友为了满足猎奇心理,博取他人眼球等目的,下载、持有、浏览和传播内容暴力、血腥的暴恐视频。殊不知,自己的这种行为,已触犯国家法律。 

  912,海门警方根据相关线索,抓获一名非法持有、传播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的违法嫌疑人邹某(男,25岁)。经审查,邹某交代了其于201673日下午从手机上下载持有两段恐怖视频,并发布到微信群中进行传播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海门警方对违法嫌疑人邹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暴恐视频主要指含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它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有四类音视频不可碰触: 

  第一种是含有煽动宗教极端思想、主张以暴力手段危害他人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破坏法律实施等内容的音视频。 

  第二种是含有传授制造、使用炸药、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危险物品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方法、技能等内容的音视频。 

  第三种是含有破坏民族团结、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内容的音视频。 

  第四种是其他涉及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内容的音视频。 

  警方呼吁: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是一种违法行为。网友在利用微信、微博及QQ等社交工具时,切莫贪图一时之快随意传播恐怖信息,以身试法。同时,收到此类信息时,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或至辖区派出所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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