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仓市下发《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旨在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进一步增强法治宣教吸引力、渗透力和实效性。到2016年底,该市所有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单位均要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实现以案释法活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据了解,该市以案释法机制的主体包括行政司法人员和社会法律服务工作者;对象包括案件当事人、参与人和全体社会公众,同时突出了公职人员、青少年等“关键少数”;内容涵盖了实体法、程序法案件,并侧重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和具有较好警示教育作用的典型案件。
为做好以案释法工作,该市执法司法机关和法律服务单位将普遍建立常用法律知识、常发矛盾纠纷等典型案例库,广泛收集整理普法案例和音视频资料,面向社会免费提供法律资源和素材;建立普法需求分析研判制度,完善“需求、研判、反馈、供给”的工作流程,动态掌控社会普法需求,定期开展分析研究,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建立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制度,精心筛选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具有重大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并通过各类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并规定各单位每季度发布典型案例不少于一次。
该市还将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动员组织法律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依托“法律六进”“以案释法基层行”“百案说法”等活动,运用法治微电影播映、法治漫画巡展、法治故事宣讲、法治文艺演出等方式,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案例式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动以案释法向面上拓展、向基层扎根,积极推动提升法治宣教实效性和法治建设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