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江苏长安网 > 各地动态
钱丽红:以正义之心,诠释法律监督职责
2016-06-28 11:17: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1997年,钱丽红从苏州大学法学院毕业,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市检察院,先后在公诉处、控申处工作,2012年通过竞争上岗担任控申处副处长,分管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等业务。这五年来,钱丽红以知识积淀为基石,以公平正义为实践的追求,始终立足本职,不断提升业务素养,办理和指导办理各类控申部门自办案件近千件,其中刑事申诉案件510余件,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廉洁执法。

  因工作成绩突出,钱丽红多次考核被评定为优秀并记功获奖,连续两届入选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业务专门人才。2012年担任控申处副处长以来,她分管的刑事申诉等检察业务走在全省前列,工作经验多次在全省控申会议上交流,主办的佑恩公司申诉案入选苏州市公正司法优秀案件,指导办理的韩某申诉案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优秀案件。她被省院聘为兼职教师,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人才库首批入选人员。值得一提的是,她曾在央视《新闻联播》节目中介绍苏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工作做法,成为了市检察院历史上首位上中央电视台节目的检察官。

  拓宽思路,工作求创新

  针对刑诉法修改带给控申检察工作的挑战,她始终做好准备。她分管的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实现了办案力量统一调度、办案资源共用共享、办案模式联动协作的办案一体化工作模式。她办理及指导办理的多起案件获评精品案件、优秀案例,个别案件获评全国检察系统优秀案件。

  对一些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申诉案件,她主张采用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方式办理。她主办的杨某不服不起诉决定申诉案系市院历史上首起采用公开审查方式办理的涉检类刑事申诉案,该案缠闹史长、社会影响大,多单位无法化解而最终在市检察院实现案结事了,去年入选苏州市依法治市优秀案例汇编。她也曾指导办理王某不服法院刑事判决申诉案,办案中,她主张采用再审检察建议方式启动监督程序,倾力辅导控申干警独立出席再审法庭,此案法律、社会效果较好,量刑得到法院改判,被害人家属送来锦旗。去年指导办理的刑事申诉案件,经过立案复查向法院发再审检察建议11件,法院采纳并改判率达90.9%,再审监督的苏州经验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办案规范,她始终坚守

  她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角度、从完成上级专项工作要求的角度、从体现控申职能作为的角度去把握重点,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办案发展。

  在案件评查等专项工作中,她具体负责苏州条线的两年中政委“百万案件评查”专项工作、三年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全省刑事申诉案件专项排查工作和国家赔偿案件专项核查等工作,将案件检查作为执法监督切入口,有序推进、统一规范、查摆得当,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得到省委政法委、省院案件检查组充分肯定。

  她还顺利完成“刑事再审案件审查”项目试点工作,制订全市刑事再审案件审查试点工作方案,且打破传统工作方法,多次组织全市条线办案骨干参加再审观摩庭活动,切实提高全市控申干警的提抗能力和出庭支持再审水平,并结合实践中探索的经验,制订再审案件办理规程,供兄弟院借鉴和参考。此次冒用身份证案件,便是苏州检察机关在2012年刑诉法修改后,首次由控申检察官对再审案件支持抗诉的探索。

  找准定位,提升自身境界

  人不学要落后,刀不磨要生绣。她更是时刻不敢自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尤其是重新审判条件细化和生效判决再审抗诉权转移到控申部门后,在原有公诉实践经验基础上,她结合刑事申诉办案实践,勇于担当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先行者。

  她承担的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课题作为改革探索篇被省级公开刊物录用,苏州经验在全国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交流,改革的相关做法和成效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报道、《法制日报》头条刊登,她成为市院史上首位上中央电视台节目的检察官。

  在2014年全省、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竞赛中,她参与对三级院选手的辅导授课,为苏州选手获得省十佳、优秀办案能手及江苏选手获得全国十佳、优胜奖付出了心血,指导办理的韩某申诉案相继入围省刑事申诉精品案件、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优秀案件。

  回望过去的五年,对她是一段充满挑战的历练,让她的人生更加丰满。生命的成长来自不断地追寻、历练,五年只是她检察生涯的一小段。在未来的数个五年中,她将一如既往将工作作为永恒的事业用心经营,坚守对法律的信仰,坚持对公正的追求。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