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江苏长安网 > 各地动态
张家港:用基层力量化解基层纠纷
2016-06-03 10:56: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我们最大的难题不是案件难,而是案件多。”这是一位法官的独白。因为近年来,法院诉讼案件呈爆发式增长,据不完全统计,法院诉讼案件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

  究其原因,除了经济下行导致各类矛盾交织,纠纷多发,还在于“有事找法院”已成人们的认识误区。尤其是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大量案件以“低门槛”的姿态不断涌入法院,导致收案数迅速饱和。这种现象其实很尴尬:一方面体现了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但另一方面,却给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但是,凤凰法庭一反常态,3年来案件数量呈下降之势。

  自2013年2月成立以来,凤凰法庭的收案数一直保持在低位运行,并呈下降趋势。以2015年为例,全年全庭收案755件,同比下降40%,特别是“三养”(抚养、扶养、赡养)案件、分家析产继承、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矛盾纠纷类案件几近为零。

  “这主要得益于凤凰镇探索实施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将大量纠纷解决在诉讼之外。”凤凰法庭庭长邵红给出了答案,并且把这种机制定义为“凤凰模式”。

  今年73岁的顾才保是凤凰镇湖滨社区“赛金宝”仁义坊的一名调解员。不久前,社区一位居民在公共楼道里贴大理石地面,引起了邻居的不满。顾才保得知情况后,主动为双方进行调解,并第一时间把情况反映给了居委会。最终,他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出面,圆满化解了纠纷。

  但是,如果社区也解决不了矛盾怎么办?“那我们就把矛盾纠纷的情况输入凤凰镇社会管理服务平台,通过与其他职能部门对接,共同解决‘疑难杂症’。”凤凰镇湖滨社区居委会主任夏丽萍说,通过部门联动调解,大量矛盾纠纷被化解在了萌芽状态。

  在凤凰镇,每个村(社区)以老党员、老干部等“五老人员”为主力,吸纳“老娘舅”们成立了群众自治矛盾纠纷调解队伍。与此同时,凤凰镇还组建了新市民协管员队伍,并先后成立物业、医患、婚姻家庭、环境保护、价格争议、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业性的调解组织。“一旦出现矛盾纠纷,这些调解员就是防治矛盾升级的‘预警员’。”凤凰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赵文中说,“我们收到预警信息后,就会启动联动机制,联合镇政法委、派出所、司法所、社保所、凤凰法庭等部门,及时进行纠纷的化解调处。”

  正是因为部门联动、主动干预,很多矛盾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2015年底,凤凰镇预警平台向各成员单位发送了十几家企业经营困难预警通报,在联动平台成员单位全力协同配合下,全镇未出现重大矛盾纠纷事件,群体欠薪案件为零。

  为了让这类非诉调解高效化运作,把普通纠纷化解于诉前,凤凰法庭将执法办案工作前移,在成立之初就在该镇所辖三个街道中心村凤凰村、程墩村、魏庄村分设了3个法官工作室,派驻法官利用审判间隙,通过各村走访或电话回访的方式,与各村(社区)的调解室形成无缝对接,指导调解员如何做到“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做好矛盾化解的超前指导。

  显然,在非诉阶段,凤凰法庭更多的功能及定位是提供专业的调解技巧及司法指导。

  2013年10月,在西张某建设工地上发生了一起刘某不慎坠落导致死亡的意外事故。事后,刘某的雇主张某与发包方某公司因赔偿责任的划分产生了较大分歧,人民调解组织经过多次调解未能达成赔偿协议,死者家属情绪激动,表示拿不到赔偿款不安葬,并将死者停放在事发地。此时,凤凰法庭主动介入,在了解纠纷经过后,提出由张某与某公司双方先期各承担一半赔偿款,并把赔偿款交到了死者家属的手中。而后,双方就赔偿款的责任划分诉讼至凤凰法庭,最终按照相关法律进行了判决,事件得以圆满解决。

  “能在庭外解决的矛盾坚决不上法庭。”邵红说,“法院就像防洪大堤的最后一道防线,就是说最后的一个救济手段了。如果你前面的一个个大堤都没有起到作用,那么,所有的洪水冲过来,法院就承受不了这个压力。”

  凤凰镇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已然成熟,并步入了正轨。据抽样调查显示,基层群众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的意愿提高了12个百分点,解决纠纷的成本降低了30%,缓解了法庭案多人少的矛盾。

  接下来,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将在全市推广,它在凤凰镇的成功实践,成为了我市各级部门纷纷效仿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和便民诉讼服务模式,成为了政府创新社会管理、解决矛盾纠纷的“左膀右臂”。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