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传来喜讯,张家港市人民政府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这是该市全民普法活动开展30年来首次获得的国家级殊荣。
据了解,“六五”普法期间,张家港市扎实开展好各类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将普法工作纳入“十二五”规划和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绩效考核,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了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该市结合“法律六进”深化各类重点对象学法,具体做到了在领导干部学法上注重结合形势,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公务员学法注重考学并行,提升依法办事能力;青少年学法注重引导为主,强调学以致用;新市民学法注重实用为主,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注重互动实践,提升依法经营理念;村(居)民学法注重渗透教育,保障民生民权。
张家港市以加快市、镇、村三级覆盖率为重点,加快阵地建设步伐,打造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一批有影响的广场、公园、街区等法治文化示范点,建成了“法润江海”法治文化基地等具有个性特色的法治教育阵地;深化法治文化主题活动,推进项目化运作、特色化开展、个性化宣传,形成了“法律之声五巡工程”、“法治文化月”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普法品牌。同时,全市各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越来越多的人能够自觉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形成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良好习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深化,建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3个,永联村和长江村分别于2012年、2015年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