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检察院有这样一个部门,它为民执法、替民伸冤、帮民解忧,以为民解忧诚心、司法救助暖心、公开听证安心的“三心”制度致力于群众工作第一线。因业绩突出,连续两届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先后荣获“苏州市首批公正司法示范点”、“2010-2012年度苏州市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等称号。这个部门就是控告申诉科(以下简称控申科),在为民服务的小小舞台上尽心尽责谱写务实华章。
接待群众来访 为民解忧诚心
“多谢检察官同志,如果没有你们帮忙,我这个案子肯定很难执行到位。”村民吴某握着控申科干警的手激动地说道。
前年,村民吴某因琐事与张某发生口角,被张某用拳头殴打面部,致双目失明。经鉴定,其伤势构成重伤标准,后被告人张某被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由于张某未对其进行赔偿,吴某遂向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市法院判决,责令张某赔偿其各项损失37万余元。因张某未在法定期限偿还完毕,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吴某因经济困难,无力委托律师代理执行阶段的控告、申诉,便来到市检察院上访。在耐心听取吴某诉求后,控申科陈继平科长第一时间联系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以信访人经济困难为由,为吴某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市法律援助中心对该案也是十分重视,当即委派律师至检察院为吴某办理援助手续,免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后控申科又积极联络该院民行部门,对该案执行进度进行跟踪关注,在多方努力下,吴某最终拿到了全部赔偿款项。
这仅仅是控申科为民解忧诚心的一个小小缩影。多年来,控申科一直积极推行“三声四心一巡访二接待”的信访接待制度,构建畅通无阻的信访接待“绿色通道”,让来访群众如沐春风,受到百姓的交口称赞。“三声”即在接待群众过程中坚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四心”即接待来访热心、听取陈述细心、解答问题耐心、为民解忧诚心;“一巡访”即每月联合派驻检察室开展一次下乡巡访活动;“二接待”即一般性的来访由控申科轮流接待,重大疑难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由分管检察长或检察长接待。这个仅有3名干警的小集体,今年以来先后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等来信来访107件,及时实现分流、跟踪、督办、落实、反馈,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受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落实司法关怀 司法救助暖心
2013年5月,王某在驾驶重型货车时,因未按交通指示灯行驶,将路边正在骑电瓶车的一对母女撞倒在地,两人经抢救无效身亡。王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惨剧发生后,与妻女阴阳两隔的张某悲痛万分。张某一家均为外来务工人员,家境贫寒,张某本人也是疾病缠身,平时家庭开销和医药费用主要靠妻女工资维持。遭此变故后,生活的重担全部落在了张某身上。因被告人王某没有能力赔偿,张某的生活一时间陷入了困境,几经辗转的张某来到市检察院寻求帮助。
控申科干警在耐心听取张某的诉求后,随即与该院公诉部门取得联系。在认真审阅卷宗后,办案人员认为张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随即向分管检察长进行汇报,并得到分管检察长的高度重视。分管检察长提出,在犯罪嫌疑人无力赔偿的特殊情况下,检察机关应当伸出援助之手扶危济困,并要求承办人加快审查进程,尽快实施救助。三天后,当张某在出租屋中接到控申科递上的救助金时,热泪盈眶,特意将一面印有“救困济弱、为民解忧,公平公正、温暖人心”的锦旗送来控申科表示感谢。
2012年至今,市检察院控申科已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0余件,司法救助金额接近25万元。“一些刑事案件不仅给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难以弥补的精神伤害,而且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没有能力对被害人提供相应的赔偿,导致这些家庭产生严重的经济困难,生活陷入困境。我们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家庭开展救助,使其获取一定数额的救助金,缓解生活压力,是促进息诉罢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有效举措。今后,我们还将继续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这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彰显检察工作的人文关怀。”控申科负责人陈继平说道。
提升执法公信 公开听证安心
刑事案件申诉人魏某近日走进市检察院控申科接待室,在这里,他拿到了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的最终结果,这也是市检察院首次采用公开审查形式办理的一起刑事申诉案件。
2012年10月,犯罪嫌疑人方某因民事纠纷,用随身携带的小剪刀将申诉人魏某高档轿车的内饰划坏,因魏某未及时报案,造成该车损失价值无法查清。审查起诉阶段,市检察院认为方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处理决定。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魏某表示不服,向市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
为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增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透明度和公信力,2014年9月,控申科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决定启动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邀请了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新区综治中心的相关同志来院参加公开审查听证会。
审查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从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及法律适用、办理程序等方面向申诉人魏某进行了释法说理,并当场出示了相关证据。公开审查听证会的其他参与人员也分别就该案的基本情况进行提问、辩论和发言。后市检察院在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基础上,结合申诉人和听证会参与人员的意见、观点,向申诉人魏某送达了维持不起诉处理决定的最终意见。魏某的申诉虽然未得到支持,但他表示心服口服。“我对检察机关的决定没有异议,我决定不再为此上访。”魏某在拿到最终结果时说道。
公开审查听证制度作为该院推行检务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制度创新,通过公开审查刑事申诉案件,并将办案过程和办案依据向申诉人全程公开,极大地保障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和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有助于实现看得见的正义,促进息诉罢访,维护社会稳定。今后,我院将继续有效运用该项制度,以更加透明、公开的方式保障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 该院分管控申工作的副检察长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