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东县依治办和法宣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建立普法工作提示函制度的通知》,实现了普法工作事前提醒、事中跟踪、事后督办,提升了普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促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普法工作提示函是通过工作提示函的公文形式对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单位)提出普法工作方面的书面意见。普法提示函主要在普法重要节点、某一违法行为或社会问题易发多发时段、人民群众对某些法律法规普及需求强烈、普法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流于形式、不注重实效等问题时,对相关单位出发出普法工作提示函。被提示单位在接到提示函后,根据提示函要求及时开展工作,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回复内容主要包括落实工作方案、主要措施、落实效果等。
被提示单位对普法工作提示函的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中。凡对提示未能及时回复和落实的,此项工作在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中不得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落实和回复但成效不明显的,视不同情形予以扣分;对相同问题被重复提示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