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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体系
2016-04-28 16:45: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今年,如东县先后出台了《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如东县机关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考核办法》、《如东县机关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考核评分标准》、《如东县机关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年度联动安排表》、《关于建立普法提示函制度的通知》等文件,标志如东县建立了一套科学的考评体系,考核分值依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16年度县级机关整体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实现了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可运用。 

  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国家、省、市层面先后出台“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意见,为此,如东县拟定了《如东县机关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考核办法》,先后召集县法制办、人大内司委、依治办、宣传部及部分行政执法单位人员进行论证修改,反复征求行政执法部门意见,历时三个多月,县法宣办和依治办联合下发《如东县机关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考核办法》,并配套下发了《如东县机关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考核评分标准》,在各机关部门引起强烈反响,第一时间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考核体系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科学设定标准,提高考核科学性。制定科学的考评体系是考核前题。此办法共分总则、考核内容和标准、创新创优、考核方式及结果运用、附则五大章,共二十五条。在强化组织领导基础上,重点突出了执法普法,强调行政执法前、执法中、执法后,对行政执法相对人,要宣传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指示、引导、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义务,加强自律,尽可能减少违法行为发生。细化具体指标,提高考核操作性。可操作性是考核的基础。在制定指标时,坚持用量化的数据、指标体现考核结果,如中心组学法次数、机关部门教育培训、每月上报信息、全年普法活动等相关考核内容都明确具体数量,达不到就按比例扣分。同时坚持平时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平时考评以季度为单位,季度考核结果通报各单位,未能列入平时考评内容的,全部归入年终考核。强化结果运用,提高考核实效性。结果运用是考核的关键。年度考核分数按比率折算后,依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16年度县级机关整体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纳入年终机关综合考核,与机关部门经济效益挂钩,引起各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先后要求专人与法宣办考核小组对接,研究考核办法。同时按考核排名确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同时择优推荐为上级表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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