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张家港市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在依法治国总目标的指引下,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主动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融入该市“810工程”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更好地发挥法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全面履职勇担当
【核心词】关键少数
张家港市特别注重关键少数,提升履职意识。对四个关键少数,分别利用四个平台开展针对性的培训:
第一个关键是市领导,以市政府常务会议、菜单式讲座为平台,举办新《行政诉讼法》、“法治改革与法治思维”讲座;
第二个关键是部门负责人,以两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专题研修班为平台,为全市部委办局、镇(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法制负责人计92名领导干部量身定制了《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解读、参与式行政程序制度构建等理论性课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等实务性课程;
第三个关键是部门中层,以专项培训为平台,对法制科长和执法大队长开展“新《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的挑战及其回应”等培训活动,组织市镇机关48名新任中层赴上海交通大学开展为期7天的依法行政专题培训;
第四个关键是拟提拔任用干部,以任前考试为平台,组织21人参加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达到100%。通过发挥20%关键少数撬动80%基础多数的杠杆效应,推动、贯彻、落实好依法行政工作各项要求。
【核心词】清单制度
张家港市积极实施清单制度,打造履职标尺。
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至2015年年底,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78项(含市级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与张家港市上一轮公布的434项行政审批事项相比,缩减了35.9%,完成上级政府提出的行政审批项目减少1/3的目标任务。
全面梳理政府职权,编制行政权力清单,清单涉及46个单位6657项行政权力(含行政处罚、强制、登记、奖励等,不含许可审批),确保政府部门职权法定、边界清晰、各司其职。
清理项目资金,建立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涉及18个单位25项专项资金。
减少收费项目,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布22个单位9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权限内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截至目前,除投资审批清单因上级政策有所调整尚未公布外,均已完成梳理和公布工作。
加快制定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注重履行职责的分工,明确交叉重叠职责的主体责任,涉及职责清单、边界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应权力事项清单和涉审中介盖章收费清单等5张子清单。至年底已初步完成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刚性责任约束,为实现部门职能、职权和职责的精细化管理打牢基础。
【核心词】机构改革
张家港市稳妥推进机构改革,顺畅履职机制。
以“5张清单、1个平台、7项相关改革举措”为基本架构,全面开展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职责组建市市场监管局,整合卫生和计生部门职责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整合住建部门职责和园林绿化管理职责重新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委员会增挂市林业局牌子,撤销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市教育局增挂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列政府工作部门。
改革后,张家港市政府工作部门共设置32个,均为正科级建制,内设机构总数相比改革前实际净减8个,压缩行政编制12名,部门“三定”和职能划转工作顺利完成对接,加快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定位转变。
依法决策不任性
【核心词】决策目录
张家港市实行目录动态管理,确定决策重点。2015年初,在各镇(区)、各部门申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的基础上,结合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张家港市将“调整和完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调整和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等8个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决策事项,经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确定承办单位,督促履行法定程序,减少增减决策项目的随意性。
对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进行更新,经规定程序将张家港市“十三五”规划于11月增补入决策目录。决策目录确定以后,张家港市按规定及时向苏州市政府进行了备案。
【核心词】决策流程
张家港市不断细化优化操作流程,完善决策程序。制定《关于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试行)》,把协商民主纳入决策程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水平,确保政府每项重大决策都能够充分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形成决策协商民主建设的良好氛围。
起草《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操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决策程序的具体步骤、方式和时限,健全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决策事项的提出、确定、调整、公众参与、论证、评估、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流程。
【核心词】公众参与
张家港市不断探索引入公众参与互动,推进决策规范。进一步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在“调整和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公众参与环节,承办单位通过网络公开征求意见,并先后组织参保人员、镇(区)劳动保障所所长以及负责社保的村主任等举行座谈,全面了解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政策调整后对参保人员的影响等情况;在专家论证环节,承办单位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苏州大学和苏州科技学院教授以及苏州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就决策内容进行深入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做相应修改完善。
在水价调整决策过程中,承办单位依法进行成本监审,并通过网络公开听证参加人的名额、产生办法及报名方式,最终产生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等群体组成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听证参加人,并恪守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听证参加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创新制度高效能
【核心词】网上政务
张家港市不断改进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优化升级。研究制定《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政府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积极探索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网上服务新模式,制定《关于加强中介管理创建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平台的实施意见》,正式启动苏州首家“网上中介超市”建设。
不断完善“网上政务通”智慧审批平台功能,推广使用“掌上政务通”APP,扩大城管户外广告全流程审批服务范围,基本形成“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网络,目前已上网申报2755件办件,均已按时办结。
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网络,着力构建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动态性地下延行政审批事项,完成张家港市第二批下放镇(村)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梳理工作。
截至目前,张家港市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7.34万件,提前办结率达99.83%,承诺件按期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9.99%。
【核心词】基层自治
张家港市通过推动村居轻装上阵,激活基层自治。制定《关于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印章使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村(社区)证明类盖章事项准入制,明确村(居)委会日常工作印章和出具证明印章的使用范围,盖章证明事项由100多项减至23项。
研究起草《关于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增效的实施意见》,全面清理社区承担的不合理负担,推进社区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效能。
张家港经开区(杨舍镇)全面启动“党建引领、村(居)民自治、多元共治、智慧杨舍”社会建设阳光工程,通过选取善港、农联、南新等8个村作为首批村民自治试点单位,由村民会议表决通过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及其实施细则,选举产生村民议事会,逐步建立起“村情民知、村官民选、村策民决、村事民定、村财民管、村务民督、村绩民评、村利民享”的基层群众自治新机制。
【核心词】购买服务
张家港市通过推进购买公共服务,转移政府职能。结合国务院《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张家港市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购买公共服务目录,覆盖的范围更加广泛。
加强对市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指导,促进集中采购机构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招标文件的规范编制,使招标方案更科学、评分节点更精准、操作过程更透明。
抓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评委库建设,在推进公共服务采购过程中,把部门登记的评委充实到政府采购评委库,新增评委25名,目前,市级评委库人员已达到255名。
截至2015年10月底,共完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55个,新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5个,采购金额7273.01万元,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范围基本覆盖全市主要职能部门。
规范执法有作为
【核心词】管理培训
张家港市通过提高门槛加强培训,努力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
抓好执法主体、人员资格和法规培训三个方面的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打造法律基础好、专业素质高、廉洁意识强的行政执法队伍。
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主体新一轮梳理工作,对法定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组织予以公布。
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2015年共清理不符合编制要求或者不从事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575人。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市42名新任执法人员进行岗前集中培训,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全年新增行政执法证206张(包括换证)。
对持证执法人员以考代训、以考促训,通过网上机考的形式,组织全市14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三次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
【核心词】执法监督
张家港市通过抽查跟踪定期通报,规范执法行为。
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推行现场执法跟踪监督工作制度,重点针对行政处罚(包括执法检查)、行政许可等执法种类,以“个案动态监督”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对交通运输、农委等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现场执法跟踪监督,并当场反馈存在的问题,提高了执法监督的精细化和实效性。
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季度通报制度,定期对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内容涉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情况、行政执法案件录入抽查情况等多个方面,督促各执法部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部门自查、集中评查、法制办复查等方式对全市20家重点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出各类问题232个,均已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核心词】专项整治
张家港市突出重点围绕热点,管好民生问题。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加大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继续深化危化品、冶金机械、职业危害三大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油气罐区专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等活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围绕环境保护“百日行动”,全面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专项综合整治、固废综合治理及“环保大检查”4个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3000余厂次,行政处罚171件,罚款1241万,移送公安机关处理6件,发出法律法规提示、整改通知等行政指导书2000份。
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菜场、小屠宰场等“五小”行业和城乡结合部、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行动,检查食品生产单位117家,经营单位12000余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108份。
围绕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高温劳动保护、劳务派遣等内容,开展6次专项行动,组织排查用人单位7600多家,涉及职工30万多人,清欠150多家企业拖欠工资5000多万;加强对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有力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制约监督慎用权
【核心词】信息公开
张家港市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权力透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行政复议与政府信息公开”实务培训,提高各镇(区)、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公开政府重点领域、重大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
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信息需要。截至目前,全市主动公开11255件,依申请公开258件,其中市政府本级信息公开申请133件,让行政权力在社会的监督下透明运行。
【核心词】绩效考评
张家港市不断加大绩效考评力度,强化自我鞭策。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和绩效评估,修订《张家港市2015年度市级机关(单位)绩效考评工作实施办法》、《张家港市2015年度区镇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和《各区镇重大工作2015年度目标与重要节点推进计划》,以制度化的方式保证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按期完成工作目标。
完善《市级机关(单位)绩效考评共性指标和扣分项目监测细则》、《区镇绩效考核保障性工作指标和扣分项目监测细则》,每月对全市46个主要经济指标开展进度监测,发布绩效评估报告8期。
开展“810工程”重要节点形象进度计划达成情况督查和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阶段督查,将督查结果以绩效比拼动态专刊的形式在全市通报,并发布专刊13期。
自2015年5月起,先后对全市重大产业项目、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民生实事工程项目、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体系领域改革等9个专题进行督查落实。
【核心词】广泛监督
张家港市落实监督建议意见,提升办理成效。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以监督倒逼行政权力的规范行使。
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做到认真答复,按时办理。2015年共办理196件人大代表建议和308件政协委员提案,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100%。
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6个,财政审计项目10个,基建工程项目定案数298个,送审19亿元,核减1.6亿元,核减率8.4%。跟踪审计送审2.9亿元,核减2016万元,核减率6.74%。出具审计决定书16份,提出审计建议105条。
高度重视社会监督,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网上村委会、政风行风热线以及民生面对面等平台,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处理结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年内受理群众各类诉求2073492件,办结率100%,回访满意率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