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昆山市公众评判庭和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在市委政法委召开。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月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提出,我市将全面推进“公众评判庭”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
去年7月,苏州市副市长、昆山市委书记徐惠民提出,要以模拟法庭形式建立“公众评判庭”自治机制。之后,市委政法委组织法院、司法局及相关区镇进行广泛调研,并在淀山湖镇启动试点工作。试点以来,“公众评判庭”已成功调处物业、邻里、赡养等民生纠纷9起,评判结果受到当事人和周围群众的认可与好评,达到“评议一件事,普法一群人,教育一大片”的预期效果。
“公众评判庭”是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新模式,是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方式,是对现有诉讼、调解等化解机制的有益补充。我市结合“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社会突出矛盾”改革事项,全面推进“公众评判庭”建设,并得到省、苏州政法委的充分肯定。
据了解,“公众评判庭”建设是今年我市深化民主法治领域改革中,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重点项目,并与社会体制改革中的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协调推进。今后,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将作为各类社会治理问题的承接窗口,并通过一站式服务在中心进行打包解决,“公众评判庭”将作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的重要载体,在群众广泛关注的劳资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化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市级社会管理服务中心预计5月底完成建设,各区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也在抓紧建设和完善中。
“公众评判庭”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体现了强大的生命力,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主要有三个方面特点:一是群众自治。群众的广泛参与,是保证“公众评判庭”群众性和自治性的重要基础,身边“老娘舅”以群众语言说理评判的开放平台,既促使当事人以依法理性的方式进行维权,又让评判结果易于接受和理解。二是法治方式。运行方式吸收借鉴人民调解、法庭审判、听证制度等现有机制中的好做法,建立了5个工作制度,完善了3项运行程序,聘请法律专业人士担任点评嘉宾,为当事人营造了公平公正的法治氛围。通过调解协议固定评判结果,更加确保了“公众评判庭”的法治公信力。三是公众评判。在矛盾纠纷调解中搭建“面对面”平等协商平台,直面居民关注的纠纷热点,双方当庭公开举证辩论,从双方的各执己见中,让“老娘舅”来说话,让群众来评理。嘉宾和群众评判员出于公心,开展现场点评,提出合理建议,推动双方达成共识。
张月林要求,“公众评判庭”建设要完善系列制度,市委政法委、法院、司法局在“公众评判庭”的硬件建设、工作制度、主持候选人、公众评判员等方面加强指导、予以规范,并完善“公众评判庭”的保障机制。要加大对劳资纠纷、物业纠纷等引入公众评判的力度,拓展矛盾纠纷公众评判的类型,争取形成一批典型案例。要逐步固化模式,在淀山湖镇公众评判“听、查、议、评、决、固”六字流程的基础上,对开庭流程、评判方式、案例选取等方面,逐步总结经验,形成公众评判的整体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