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江苏长安网 > 各地动态
宿迁市泗洪县“三项制度”促进寄递物流业安全健康发展
2015-11-27 17:26: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宿迁市泗洪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通过严格落实100%落实收寄验视制度、100%落实实名登记制度、100%实行X光机安检制度等三项制度促进寄递物流业规范、安全、健康、快速发展,保障泗洪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共安全。 

  该县全县物流运输企业、寄递业严格落实收货验视等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各类禁寄物品、违禁物品、危险物品的检查、甄别和控制,坚决堵塞安全管理漏洞。物流运输企业,对发送和接收的货物必须当场拆封查验,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必须查验有关手续;对可疑物品,要开包、开箱检查,严防禁运物品、违禁物品、危险物品藏匿、夹带在普通货物中运输,严禁物流运输企业接收、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寄递企业在客户交寄物品时,必须当面验视内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收寄;凡国家规定的禁寄物品,一律不予收寄;对不能确认安全的物品(如机电装置、粉末、不明金属、装有不明气体或液体的密闭装置等)或寄件人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物流运输企业、寄递业收运、收寄物品时,要认真查验、登记承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所交运物品的相关信息,登记信息要留存半年以上。对发现违禁物品、危险爆炸等可疑物品、及涉及黄、毒等案件线索应当妥善处理,及时报告属地派出所。 

  为保障安全可控,该县要求各寄递物流企业、单位建立并规范寄、收件人的有效信息登记制度,各寄递物流企业、单位要做好相关台账,便于快件跟踪、查询和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对在重点时期、或者寄往重要区域、特殊场所的邮件、快件实行实名收寄,一律要求寄件人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并登记相关身份信息后方可收寄。物流、寄递业经营负责人对承运物品的合法性负首要责任,物流、寄递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处罚措施,不断强化和提高本企业、单位寄递从业人员和社会用户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激发其主动参与安全监管工作的自觉性。 

  该县各寄递物流企业、单位从2015111日起,在处理收寄货物场所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收寄验视手持设备和X光机,加强使用人员技术培训,实现全部邮件、快件100%通过X光机安检,及时发现、堵塞利用物流渠道夹带危险品的案事件。同时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标准在重点场所、部位安装技防设施,确保监控设备全天24小时运转,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