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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提升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保障能力
2015-11-12 10:03: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今年以来,宿迁市进一步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公共服务范围,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专业发展、项目合作的原则,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 

  该市进一步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障经费的投入。配齐“人员、场地、设备”等硬件,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切实把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安排到接待窗口,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形象。严格落实矛调个案、法律援助经费补贴制度,充分激发全体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性。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该市根据不同的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细化各类法律服务机构的业务规范。制定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和需求调查反馈机制,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共制等各项制度,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水平。定期组织法律服务评查、服务质量检查、质量跟踪检查等工作,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诚信执业,不断增强法律服务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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