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下午,扬中市召开律师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探讨扬中律师执业环境、工作现状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向律师征求关于“法治扬中”建设存在不足、改进目标的意见。扬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沈大银主持会议,并作了讲话。
扬中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代表参会,围绕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交流发言和深入讨论,并结合自身岗位工作实践,就如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行为、保障法律实施,畅所欲言。与会律师充分肯定了扬中法治建设成效,认为全面依法治市为律师执业、律师队伍发展创造了新机遇、新环境,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等基本权利得到保障。同时,指出律师执业环境改进的空间还很大,如律师调查权、知情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轻视律师地位、漠视律师作用、无视律师权利现象依然存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具体规定、执法细节需要商榷等。
沈书记表示,律师代表指出的司法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法治扬中”建设需要改进、努力的方向提供了新思路。沈书记要求,政法部门要认真学习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保证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深刻认识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建立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制度和措施,积极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良性互动的健康关系,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为律师排忧解难的职责,全面搜集全市律师的具体意见,系统分类,与公、检、法部门加强沟通,从技术层面,将各项制度、规定更好地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教育律师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担当精神,依法规范自身行为,为维护公正司法、建设“法治扬中”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