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镇江市司法鉴定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
大会通过了《镇江市司法鉴定协会章程》、《镇江市司法鉴定协会会费收缴标准、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王永忠同志当选为会长,张震、卢国群2位同志当选为副会长。
镇江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宇轩同志对协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同时希望今后协会要坚持职业道德建设与业务建设“两手抓”、坚持严格管理与热情服务“双并重”、坚持自身建设与行业发展“同推进”,充分发挥协会在自我约束、自律发展等方面作用,推动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镇江市司法鉴定协会的成立,标志着镇江市司法鉴定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两结合”体制正式确立,必将推动全市司法鉴定工作步入新的发展时期。
目前,镇江全市已有司法鉴定机构7家,司法鉴定执业人68名,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占89%。业务范围涉及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精神病(含精神障碍)、痕迹鉴定(含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微量鉴定(含车辆质量鉴定)、司法会计等,鉴定服务基本满足诉讼和社会需求。全市所有三类司法鉴定机构均已建立了质量控制体系并有效运行,成效明显。2006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3.1万件,实现零有效投诉,为市内外一批重大疑难案件和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了鉴定技术支撑,发挥了司法鉴定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