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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法院“百日办案竞赛”立新规
2015-07-20 16:40: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评比办案标兵不仅要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标准,也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促进登记立案改革,力推阳光司法,加大巡回审判力度。”7月15日,海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平在该院“百日办案竞赛”动员会上提出明确要求。

  为助推“公正执法、忠诚为民”主题教育活动,海安法院决定开展“百日办案竞赛”活动。相关方案在坚持数量、质量和结收案比标准的基础上,依据形势发展变化和主题教育活动中各界所提意见,通过正、负面清单确立多项评比新条件。

  正面清单要求,科技庭审“三同步”率100%,按规定应上网的裁判文书上网合格率100%;学术论文、案例分析、信息在市级、省级、国家级主流媒体发表或被采用的,每篇视同办结案件1件、3件、5件;赡养、继承、邻里纠纷、土地承包四类案件必须开庭、调解、调查三进村,每巡回审理1件案件计为2件;严格执行片区法官每月到基层制度,每少一次倒扣3件案件。

  负面清单明确,不坚持执行案件 “六公开” (信息公开、日志公开、进度公开、措施公开、联络公开、执行流程节点公开)的,竞赛期间的庭审网络直播部门少于3次、个人少于1次的,人民法庭不及时立案及存在“不立不裁”情况的,没有将人民陪审员、听审员听审意见写进裁判文书的,均实行“一票否决”。

  据海安法院审管办主任高杰介绍,通过“百日办案竞赛”活动,力争使全院案件的结收案比上升至85%以上,未结案下降至1200件以下,巡回审判突破1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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