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1日,宿迁市正式启动集中管辖试点工作。试点半年多来,行政审判机制逐步完善,审判质效稳步提升,较好地树立了行政审判的司法权威,成效显著。
该市实施集中管辖试点以来,司法资源配置更加科学。改变了目前部分行政审判领域的司法资源闲置现象,使得全市的行政审判力量配置更加科学、合理。全市行政审判人员人均办理案件数量上升,审判经验不断丰富,案件质量也不断提高,行政审判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全市行政审判人员人均结案数为55件,无一起案件被认定为错案。
通过试点,该市整体的司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行政案件案件审理过程中受到的非正常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明显减少,法官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和监督力度显著提高。行政诉讼案件受案数量明显提升,2015年上半年,全市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38件,同比增长66.4%。行政机关败诉率明显提高,集中管辖试点以来,全市审结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直接败诉率为24.6%,同比提升15.8%。
该市实施行政审判试点还促进了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的增强,更加主动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更加积极地与法院沟通,主动提供应诉证据,派出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96.51%,同比增长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