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标准委办公室下发《关于下达第二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共明确122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其中沛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被正式批准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据悉,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一般为2—3年,试点期满并完成预定目标后,经国家标准委批准,授予“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示范单位”称号。
2013年7月,按照“资源整合、功能聚合、工作融合、全省一流”的目标,投资2000余万元,高标准建成建筑面积近4000平方米的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中心设立1个服务大厅,6个服务受理窗口,即:涉法涉诉、执法监督、矛盾纠纷调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正办理,设立7个子中心,即: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法律服务中心、网络治安信息管理中心、法治建设督导中心、平安建设协调中心、公共安全信息研判中心。2013年4月,该中心被省发改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为省标准化试点单位,2014年4月顺利通过省中期验收,今年6月又获得国家级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