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活动,宿迁市泗阳县综治办联合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食安办、环保局、药监局、农委、质监局、工商局等单位,自5月25日起至2015年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利剑行动”。该项行动将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环境等重点领域,坚持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好地控发案,突出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制假售假、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该行动突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危险废物生产单位与无法定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不法分子相互勾结,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牟取非法利益,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暗管、渗井、渗坑、溶洞高压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大量非法排放污染物,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故意使污染防治设备不正常运行或者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破坏环境监测设备,大量非法排放污染物,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阻挠环境监管检查或者曾因排放污染物多次受过行政处罚,仍非法排放污染物,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捕捞、狩猎、采矿、破坏耕地等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行为。
该行动突出打击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行为,突出打击在网上通过QQ群、微信群兜售假劣抗肿瘤类、急救类、治疗心血管疾病等危重疾病药品及血液制品、疫苗等犯罪;打击农村地区小药房、小诊所非法销售假药行为,以此为突破口,循线查获背后的制假窝点,捣毁整个网络,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违法犯罪行为,遏制种子、农药、化肥、兽药等农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假劣药品的力度,有效斩断销售渠道。
在
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上,该行动重点打击违规生产国家禁用高毒农药、在兽药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黑工厂”,在田间地头直接使用禁用高毒农药,在水产养殖、运输中使用孔雀石绿类致癌物质等行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不合格原料加工食品、不执行食品生产加工工艺要求危害人体健康等行为;使用双氧水、福尔马林、六六粉等违禁物质保鲜行为;火锅油回流餐桌、卤肉熟食中添加亚硝酸盐等行为。同时,要注重研究食品安全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个案入手,深度剖析发掘行业“潜规则”,及时开辟新战场,力争打出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