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迁市泗洪县高度重视事故困难家庭,确定每年的4月22日为该县“事故困难家庭关爱日”。作为民生套餐系列工程之一,出台了《泗洪县事故困难家庭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开社事故困难家庭救助基金专户,实行单独核算,专户管理,把分散、零星的慰问帮扶转化为经常性、规范化的救助行动,积极构建‘行政主导、社会参与、多方联动、群众受益’的事故困难家庭关爱机制,帮助因祸致贫,因祸返贫家庭走出贫困。
一起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或者重大刑事案件,往往就会导致一个家庭一夜致贫、甚至崩溃。该县成立了“泗洪县事故困难救助基金”,开展了“事故困难家庭关爱行动”,目的就是将政府的“德政”和民间的“善举”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分散、零星的慰问帮扶转化为规范化、经常性的救助行动,构建形成“行政主导、社会参与、多方联动、群众受益”的事故困难家庭关爱机制。救助金输送的源源爱心不仅温暖了事故困难家庭的心,更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也使越来越多的热心人士加入到爱心行列。
不少家庭因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和刑事案件而受到伤害,受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交通肇事案件、刑事案件不能及时侦破,或者案件虽及时侦破,但肇事人却无力支付赔偿费用,从而导致部分受害人上访告状,有的还越级上访、多次上访,影响社会稳定。救助基金成立以来,充分发挥“抚慰、救助”的作用,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受害人手中,最大限度温暖了事故困难家庭的心。
为把这项造福群众的好事办好、办实,该县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筹备捐助事宜,扎实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同时,发动社会各界和热心人士解囊资助,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共筹措资金,为“事故困难家庭救助金”的高效运转和不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该县明确县公安局为“事故困难家庭救助金”管理机构,开立救助基金特设专户负责资金管理,实行单独核算,专户管理,并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县公安局每年向该县财政部门报告救助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县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为确保救助金用到需处、用在实处,出台了《泗洪县事故困难家庭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对该县事故困难家庭社会救助基金的申请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对困难家庭需要进行即时救助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负责案件处理的公安机关办案单位提出初步意见,对特困家庭进行定期一次性救助的,当事人居住地民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办案单位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意见。 经层层审核、审批决定;
事故困难家庭关爱行动启动以来,捐赠筹集基金710.69万元,累计为164户事故致贫家庭开展社会救助,发放救助金489.05万元,温暖了事故困难家庭的心,减少了矛盾隐患,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