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宿迁市委政法委出台2015年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考核目标分为年度共性目标、个性目标和督查事项,根据省委政法委、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点和工作部署,列出共性和个性具体指标,以责任状的形式下达到各处室,各处室再将考核目标分解至个人。此办法涵盖了市委政法委工作的各个方面,既有日常管理、学习培训等内容,也有具体的工作项目和重大活动组织开展,每项指标均有考评标准和考核分值。同时,考核向重点项目推进和工作创新倾斜,主要是在重点工作取得突破、制度创新被上级认可以及工作经验被推广的。目标考核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