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开始!”1月29日早上6时,南通中院执行局局长张骥通过指挥中心大屏下达指令,指挥中院、如东、通州、海门法院等200余名执行人员开展联合行动,将价值约80万元的财产顺利实现异地扣押。
本案系如东县法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南通天益纺织科技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维纳诗床上用品公司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一直未能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拟对保全的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通州区某纺织品公司仓库内价值约80万的家纺成品采取评估拍卖措施。由于普通债权人的阻挠,致使保全标的物一直未能被如东县法院实际控制,并进入评估拍卖阶段。
为防止资产流失,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当天,南通中院组织了大规模的强制执行力量,并首次通过执行指挥中心进行远程指挥。张骥根据现场情况,下达指令张贴强制执行公告,拉起警戒线,并调动27辆大卡车和一些装卸设备,经过一天的紧张工作,顺利将保全标的物进行了异地查封扣押。
据了解,依托4G单兵执法仪和移动车载系统,南通全市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已实现由中院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监控、信息统一存储的全新执行联动管理模式,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