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江苏长安网 > 各地动态
昆山市公布四张政府权力清单
2015-01-27 09:23: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如果企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以担保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应该由哪个部门进行处罚?如果要开展餐饮服务,应该得到哪个部门的许可?只要打开“中国昆山”政府网站,在“昆山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里,都能找到主管部门。

  为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推进全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昆山市对外公布了《昆山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昆山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昆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昆山市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等4张政府权力清单,将行政权力以清单的形式一一列举,接受社会监督,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涉及36个部门724项权力事项,行政权力清单涉及40个部门6232项权力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涉及21个部门78项权力事项,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涉及23个部门35项权力事项。每张清单都写清楚了权力名称、收费项目、专项资金等相关权力内容,表明法律依据或者是文件依据,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主要是对市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集中清理。同时,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加大对区镇政府简政放权力度。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系统,未经市政府审查确认并向社会公布,任何部门不能自行设定新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目录以外无审批”。例如,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按照《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属于住建局的法定职权。

  政府行政权力清单主要梳理政府各部门现有职责和权力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进行清理,对能减能放的坚决减放,对职责交叉、关系不顺的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及责任分工,厘清权力边界,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例如,盗窃电能的处罚,按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属于市发改委的法定职权。

  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是按照上级财税体制改革总体部署,争取财税体制改革先行先试,探索国家重大区域经济政策在昆山“落地”、“复制”的实现形式,初步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搞活微观市场主体、建立公平统一市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代财政制度。例如,就业专项资金按照苏财规〔2011〕50号文件规定,主管部门为人社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则是清理规范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行“目录以外无收费”。全面梳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例如,按照发改价格〔2011〕3207号、苏价费〔2011〕122号、苏价规〔2012〕2号文件规定,公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由市政府批准,住宿费、服务性收费由市价格、财政、教育部门批准。

  昆山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陆圣奇说:“我市公布4张政府权力清单,就是把行政权力全部关进‘法律法规’的笼子里,同时对社会公开,让所有权力都‘有单可循’。一方面,告诉群众政府拥有权力的数量、规模和边界,便于群众监督行政权力运行,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另一方面,权力意味着责任,凡是‘清单’上明确的权力也要与责任对等,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同时,‘清单’也要根据法律法规及时更新。”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