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针对涉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严重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严峻现实,铜山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为期一年的食品安全犯罪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该区组织成立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任组长,刑庭庭长等任副组长,刑庭全体成员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与检察、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确保沟通顺畅。
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精神,统一掌握有毒、有害食品的认定、处罚标准以及定罪量刑要求,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奠定了基础。
专门成立1名资深法官、1名年轻法官和1名具有食品生产知识的专家陪审员组成的专业合议庭,对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审理,依法高效快速审理案件,全年共54件64名被告人因在食品经营中非法添加亚硝酸盐或工业盐,被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判刑,无一错判漏判。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刊发专版、电视宣传等方式,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披露典型案例,剖析犯罪成因,诠释法律规定,营造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舆论氛围,震慑不法分子,教育广大群众。五是建立健全长效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