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董文濮(左一)视察崇川法院家事法庭,充分肯定这一专业化审理模式
崇川法院开通立案绿色窗口
该院将一辆普通客车改造成“流动科技法庭”,承担巡回审判、法制宣传的任务
南通市位于江苏东部沿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位居省内前列,桥港时代的新南通在长三角地区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作为主城区法院,南通市崇川区法院以勇立潮头的姿态,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引领着当地群众的法治意识;通过每一个案件的审理,向他们渗透基本的法治理念;在积极的民意与司法互动中,让老百姓感受法治的“力度”与“温度”。今年,该院被江苏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公正 】 院庭长办案获更多“点赞”
“法院领导亲自来办我的案子,我心里更踏实!”日前,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崇川法院观音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刘某对法庭的判决表示信服。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也表示服判息诉。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庭审端坐在审判长席上的是该院副院长袁好峰。
该案原告刘某是外地来通务工人员,今年夏季的一天,刘某乘坐黄某驾驶的电瓶车正常行驶,在南通市区某路口与被告袁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后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告刘某无责任。刘某在伤情稳定后将机动车驾驶人袁某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庭审,案件顺利审结。
今年初,崇川法院要求院庭长带头办案,主持庭审工作,回归“法官”身份,既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又能密切联系群众,提升司法公信力,有效带动了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该院17名院领导及业务庭庭长共审结各类案件411件,仅有27件上诉,无一发回重审或改判,共有37名当事人到法院送来锦旗。
【为民】 “立信行动”让执行更有“力度”
12月11日下午,崇川法院四楼会议室里,67名南通华冠服装有限公司的职工喜领被拖欠的工资。
数月前,该公司关门歇业,老板下落不明,工人们被拖欠了30余万元工资未结。讨薪无门的他们在经过劳动仲裁部门仲裁后,来到法院申请执行。该案承办法官季金华在全面查询该企业的财产后发现,企业的资产和银行账户均因其他案件已被查封,已经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
12月10日是崇川法院执行局一月一次的“立信行动日”,很多疑难案件都在这一天被集中力量“歼灭”。季金华经过走访,了解到“华冠服装”在苏州、上海、南京等地还有应收款项,便在“立信行动”上提出增援要求。
当天,执行局法官兵分三路,通过跟相关企业的对账,成功扣划执行款9万余元。
“虽然只能暂时拿到三分之一的工资,但法官为我们奔走,他们尽心尽力的工作态度让我心安。”来自安徽的工人嵇芳芳说。
在最高院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监督力度的背景下,崇川法院在南通率先施行对“老赖”的全方位曝光——在闹市区大显示屏、电视台法制栏目、广播电台口播节目、微信公众平台等轮番滚动公布数十名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陆续有“老赖”到法院主动履行,并要求从“老赖名单”上撤下自己的名字。
【和谐】 “家事法庭”助力营造和谐崇川
近年来,崇川法院辖地家事纠纷呈日益增长态势,约占民事案件的四分之一,处理难度也越来越大。为最大限度化解家庭纠纷,崇川法院探索专业化审理模式。
自2012年底,该院便设立专业合议庭审理家事案件,通过组织具有多年审判经验的法官和具备较高调解水平的社会专家、社区调解员等,对家事纠纷当事人进行协调沟通,以达到定纷止争的效果。经过两年的探索,于今年8月正式挂牌成立“家事法庭”。崇川区妇联指定一名专职调解员派驻家事法庭,负责诉前调解,并在工作日安排一名街道妇联干部到家事法庭轮值,配合专职调解员对家事纠纷进行调解。对调解达成协议的纠纷,根据当事人申请,由家事法庭依法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则依法进入诉讼程序,由法官进行审理。
“家是说情的地方,而不是讲理的”秉着化解家庭矛盾、和谐家庭关系的宗旨,家事法庭的法官们创立了“治疗式家事调解模式”。根据案情实际需要,邀请南通大学心理学教授进入商谈调解程序,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给当事人营造一个平和协商的氛围,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让家事纠纷调整到以调解和好与情感修复为首要选择。
【创新】网络技术让审判开上“快车道”
当前的手机时代,微信几乎人人都在用。在崇川法院速裁庭法官顾彬的手中,微信也成了办案的得力助手。上周,他就通过微信,调解了一起一方当事人不在场的民间借贷纠纷。
该案中,原告祝某与被告陈某系朋友,去年12月底,被告陈某向原告祝某举借了人民币68000元,未约定还款期限。上个月,祝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顾彬先通过电话方式联系被告未果,继而以法院专递的方式向被告户籍地送达了应诉材料,仍未妥投,原因是原址查无此人。通过向原告询问,顾彬获悉原、被告在手机微信上可以取得联系,被告目前在山东青岛经商。顾彬又将传票寄往青岛,结果被告同事代为签收。开庭当日,被告并未到庭,然而送达存在瑕疵,依据民诉法相关规定不可以缺席开庭。但经向原告代理人了解,被告已获悉了被诉事实,同意与原告协调解决纠纷,并且在微信上已经洽谈出了基本方案,但由于路途遥远、工作繁忙被告不愿回南通应诉。
此时,若适用公告送达方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虽然在程序上可以做到合法,承办人在工作上也免除了风险,但对于双方当事人而言,耗时长且诉讼费成本也要增加。顾彬认为,在该案中机械、死板地适用程序法规定,与民诉法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原则及“快审速裁”的职能定位是相悖的。故而向原告方提议:法院将双方的调解意向草拟成笔录并寄给被告,只要让法院确信被告同意该调解方案并亲笔签字确认。随后,顾彬将一份指导被告如何签署笔录的说明附在调解笔录后一并寄给了被告,并要求被告将签署笔录的过程用手机拍摄成录像,通过微信传输回来,以确保调解过程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仅仅三个工作日之后,顾彬收到了青岛寄来的快递,案件很快了结。
“身为一名共产党员,群众路线就是生命线;作为一名法官,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不懈的追求。司法为民的本意要求我们捧着一颗公心,尽百分之百的努力,无愧于人民给予我们的信任和尊荣!”在该院一位青年干警的会议记录本上,笔者看到该院院长宋石的这样一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