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菱塘回族乡是江苏省唯一的少数民族乡,有回民7000多人,占全乡总人口的30%以上。近年来,该乡高度重视涉及回汉群众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没有发生一起纠纷因调解不当而引发的上访,连续多年被扬州市授予“社会治安安全乡(镇)”。2013年,因民族团结工作突出,该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主要得益于乡司法、综治、公安一班人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以“老杨民族调解工作室”为首的几名人民调解事业热心人分别创办的富有民族特色“个人调解室”的无私付出。
2012年3月,“老杨民族调解工作室”正式挂牌,此举主要是利用创办人原乡司法所长杨伯朝(回族)人脉熟、威信高并在清真寺兼任宗教职务的优势,专门对个别疑难纠纷和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纠纷进行调处,让回汉群众易于信服,乐于接受。调解室成立以来,积极推进回汉群众之间联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畅通广大穆斯林的利益诉求渠道和利益保护机制,深得回汉群众信任,老杨也因此成为在当地有良好社会影响的“风流人物”。
调解过程中,老杨十分注重调解技巧,对每一起涉及回汉群众的纠纷都进行认真研判,充分尊重回民忌讳事项、回民习俗,并做好档案记载。同时,老杨还十分注意保密原则,确保敏感类矛盾纠纷调解不影响当事人正常工作和生活。2013年5月,该乡菱塘村村民吴某(汉族)路经陈某(回民)开办的牲牛屠宰加工厂时,被陈某饲养的两条狼狗咬伤,在其他村民的帮助下,吴某才得以脱身。因伤势严重,吴某在乡卫生院先行包扎后又转至扬州武警医院治疗,花费大量医疗费。出院后,吴某就被狼狗咬伤一事找陈某讨说法,殊不知陈某一口回绝,以吴某走路太靠近厂门口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费用,双方摩擦就此产生,并进而发生肢体上的冲突,事态极有可能一触即发并演变成民族矛盾。老杨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缓和紧张气氛,并亲自主持调解,他不偏不倚,严肃指出这起纠纷的责任方在陈某,事实清楚,不可推诿。杨所长义正言辞,让陈某无话可说,最终同意给予吴某赔偿。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达成协议,由陈某给予一次性补偿费用计4万元,双方握手言和,一起可能演变成民族矛盾的风波顺利平息。
调解工作中,老杨注意利用民族特色开展法制宣传,对回族教民起到了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他利用回民信奉伊斯兰教的特点,在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节等重要宗教节日,通过“送法进清真寺”等活动,将普法与教义教规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在宣讲《古兰经》圣训的同时穿插进法律常识,引导回、汉群众树立“和谐”、“守法”、“谦让”等理念,从思想意识形态上进行引导,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2012年3月,该乡清真村杨某(回族)在参加江阴市某公司中层干部聚餐活动后,饮酒过量,被单位同事送回宿舍。第二天杨某失踪,公司多方查询未果后报案。时隔数日,江阴警方在河内发现杨某残缺不全的尸体。经过警方排查分析和相关监控证明,死者是醉酒后不慎掉落河中溺水死亡。事发后,死者亲友一方20多个回民群众来到公司,认为杨某是由于陪领导喝酒而致死,加之尸体残缺,公司应负完全责任。回民群众情绪激动,一起涉及少数民族的冲突事件随时可能发生。为尽快澄清事实,平息事态,江阴市警方及时将案情与扬州民宗部门进行了沟通。老杨积极参与,数次奔赴江阴,会同江阴市警方联合展开调解,耐心解释事件经过和真正的死亡原因。通过大量反复工作,讲清法律法规与教规教义的内在联系,死者亲友的情绪趋于冷静,最终同意与公司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