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下发文件,表彰2012-2013年“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和“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徐州市铜山区被表彰为“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获该项殊荣的全省仅十个、徐州市仅此一家。
近年来,铜山区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法治区”目标,全面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三次被省评为法治创建先进单位,被评为全国“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区、全省村民自治模范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被全国普法办确立为“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联系点。2013年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区”。
该区不仅抓实抓好省市要求的“规定动作”,做到步调一致不走样,而且积极创新探索铜山特色的“自选动作”,努力创新法治工作亮点。全国首创村级问政问事栏、全国首创诉讼信息披露制度、全省首创听庭评审制度、全国最大规模实施“平安法治小喇叭”工程等八项创新做法受到省、市政法委领导的批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