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有效地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推进政法委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充分调动本委人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全面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近日,如东政法委出台了《政法委工作人员2014年度考核管理办法》。
该办法考核对象为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坚持公平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每名同志按共性工作、个性工作、交办工作三块内容进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合个人分工、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容,采取逐月申报备案、年底统一打分的方式,通过分序排名,实行个性化、差别化考核排名。在考核结果运用上,委机关事业性质职工的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奖分配、评先评优等挂钩;借用人员的考核结果通报所借单位,作为该单位评先评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每季度制发加班补贴的重要依据,年底视情进行表奖励。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立忠介绍说,出台该办法,目的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通过差别化考核,解决机关过去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切实增强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感、紧迫感、主动性,努力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质量效益,推动政法整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