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引入中间人参与公开评议答复,让我觉得检察执法比较公正透明,我决定不再申诉”,案件被害人张某最后满意的在评议笔录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原来,张某是一名律师,2014年初,张某下班回家时正撞见一名窃贼在自家翻箱倒柜偷东西,窃贼夺门而出时候与张某发生拉扯和冲突。窃贼苏某归案后,检察机关以抢劫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后,作为律师的张某认为,该案应该构成入户抢劫,原审法院对苏某的判决刑期明显偏轻,遂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园区检察院调阅、审查了原审全部卷宗,听取了申诉人张某的意见,并与原承办人进行了沟通。经过复查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该申诉不符合抗诉条件,决定不予抗诉。办案答复过程中,园区检察院请张某从该院组建的信访评审员库中抽取两位评审员参与、监督公开评议答复,保证了答复会的公开、公正,有效提升检察机关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
今年初,园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依法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工作新机制,及时出台了《第三方人员参与、监督信访工作实施办法》。根据该实施办法,该院通过公开招募形式组建了包括社区村官、人民调解员、公司职员、人大代表、社会活动家、职业律师、法学专家、媒体记者等职业在内的“第三方人员人才库”,旨在监督检察机关的信访工作,参与过程中对信访原因的分析,提出执法办案的好的意见和建议。信访评审员由信访人从“第三方人才库”中选择,突出第三方的中立地位,以消除信访人疑虑,提升对信访处理结果的认同感和支持度。
该院控申科科长李静介绍说,为进一步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从监督内容上看,包括刑事申诉、信访接待、信访答复、民事行政案件受理、检调对接、被害人救助等信访工作事项,实现了除举报、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初核举报线索、举报奖励之外的控申检察业务全覆盖监督。从监督方式上,除传统的受邀听取案件办理情况汇报,审核终结性法律文书、召开座谈会议听取意见与建议外,信访评审员可全程、动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入口、处理、退出”各个环节。
据了解,该实施办法实行以来,该院引入第三方参与办理疑难复杂涉检信访案件6件,实现了结案率和息诉率100%,取得了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