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全市侦监、公诉干警对打击环境犯罪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干警环境犯罪案件执法规范水平,7月10日,南通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污染环境案件分析研讨会。
会上对两高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江苏省院、省检《关于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案件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苏高法[2013]301号)进行了系统解读;市环保局以及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也派员参加,并对环保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了解释。
2013年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以来,全市共查办污染环境犯罪案件7件,涉及二十多名犯罪嫌疑人。为了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发现问题,7位案件承办人对所办案件进行了逐一汇报,并就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