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政法委、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命名、确认全省“公正司法示范点”的决定》,徐州市铜山区法院再次被确认为全省“公正司法示范点”。
近年来,该院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创先争优目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先后被省高院命名为“全省优秀法院”“审判质效管理先进集体”、“基层基础建设示范点”“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政法标兵单位”“文明单位”,并被评为“全市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先进集体”,2013年5月,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全国优秀法院”。
该院充分履行司法职能,全力促进社会和谐安定,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保持全市乃至全省领先。刑事审判“宽严相济”,力促平安建设;民商审判“调判结合”,增进社会和谐;行政审判“理法并重”,彰显良性互动;执行工作“内外联动”,维护司法权威;少年审判“情法交融”,发挥教育功能;窗口工作“立访分离”,完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