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规定,近日,丰县司法局70余名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完成了数据采集和信息汇总,将分别领取社区矫正执法证和工作证。
我省社区矫正工作证件分为社区矫正执法证和社区矫正工作证。其中,直接从事社区矫正执法岗位的在编在职公务员领取执法证,在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接收、脱管查找、收监执行等执法活动中出示该证;省或市、县招录的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工作者领取工作证,在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庭、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学习和社区服务等活动中出示该证。
省一级制定社区矫正工作证件具有效力等级高、适用范围广、法律依据明等特点,能够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使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在工作中表明身份、公正执法,既便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又利于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形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