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落实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丰县法院与该县政法委法治办联合建立了《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教育制度》,使该县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接受警示教育成为一项长期性、常态化工作。
该《制度》将丰县法院将庭审旁听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将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登记,在开庭前十日将案件的名称、开庭时间、地点等情况提供给县政法委法治办,认为有必要组织旁听的,及时与法院联系,共同协商旁听事宜并精心组织实施。
《制度》还规定,参与旁听单位尤其是发案单位要以个案为切入点,注重制度的落实效果,及时组织座谈讨论,剖析案发原因,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抓教育,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建章立制赌漏洞,提高领导干部的职业修养,构筑牢固的思想防线,从源头上清除职务犯罪的环境和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