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针对全市律师人数低于苏北律师平均人数、律师人均收费低于全省律师人均收费三分之一、非诉讼业务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实际情况,大胆改革、积极创新,出台多项措施,全力推动全市律师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实习律师审批、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初审工作,降低律师流动门槛,尽量吸纳人才。坚持“转所放开、建所放开”,鼓励兴办新的律师事务所,尽快壮大律师队伍。制定青年律师培养计划,严格落实好实习律师指导老师责任,实行老律师和青年律师结队培养,帮助青年律师尽快成长
大力推进专业化进程。搭建律师开拓专业化的服务平台,建立有效机制,把潜在的专业领域转换为现实的领域,为律师提供专业性法律服务提供政策支持。要求律师事务所根据规模、人员构成、业务发展等因素,确定发展方向,做到10人以下所明确1-2个发展方向、10-20人所明确2-3个发展方向、20人以上所明确3-5个发展方向。要求律师做到术有专攻,鼓励律师注重发展一专多能,努力成为处理某专业、某领域法律问题的专家。
创新律师事务所经营管理模式。积极引进现代化企业管理理念,鼓励律师事务所实行公司化运作,实行法人治理结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逐步从感性管理走向理性管理,从靠人管理走向靠制度管理,全面提升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落实好律师的基本生活保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律师事务所为聘用的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行政辅助人员及其他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依法建立和完善工资分配和工资支付制度,保证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支付聘用人员病假工资。
落实会费减免。对初次执业、新执业的律师从过去的一年免收、二年减半改为免收三年会费,对在律师事务所办理退休后再执业的老律师免收会费。
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加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班子建设,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视和加强新党员发展工作,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
加强律师表彰奖励工作。出台《宿迁市律师行业表彰奖励办法》,对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模范履行律协会员义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良好律师形象和社会公信力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