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南通警方发布消息,市区某幼儿园校车驾驶人周某因曾经的吸毒史,被注销了校车驾驶资质。这也是南通市交警部门开出的首张校车“禁驾单”。
周某到车管所办理B证增驾A证业务时,车管所工作人员在审核其申请材料时,发现一张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显示周某在2003年曾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处理。由于案发时间较长,且周某犯罪行为轻微,驾驶人信息系统中并未记载其吸毒案件情况。然而,根据2013年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校车驾驶人有吸毒行为记录的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质。为此,车管部门依法注销了周某的校车驾驶资质。“申请增驾,原本是想好好做个校车驾驶员,没想到,年轻时犯的一个错误,让我悔恨终身。”周某在收到注销其校车驾驶资质决定时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