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沛县“好人调解室”调解员队伍素质,深化“好人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好人调解室”在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5月22日,县司法局举办“好人调解室”骨干培训班。各镇司法所长、“好人调解室”骨干调解员代表共计60余人参加培训。
会议充分肯定了“好人调解室”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并指出,近年来,人民群众自助调解已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之一。“好人调解室”能够充分发挥人民群众自助调解的优势,“各显其能”,特别是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生产经营等常见性民间矛盾纠纷,尽早地发现苗头,及时就地调解,把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
通过培训,参加人员纷纷表示,一要充分发挥“和事佬”的作用,把调解业务知识的学习与调解实践相结合起来,收集群众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倾听和反映群众的呼声,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隐患,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发挥维稳“信息员”作用;二要及时接受群众诉说委屈、心理疏导和情感交流,帮助出主意、想办法,解开心结,消除郁闷,使邻里亲朋走出困境,引导当事人寻求正当、合理的途径解决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