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起,海门警方正式推出重点车辆管理告知服务,对有违法未处理、下个月定期检验到期、报废到期、车辆法定保险到期、下个月应当审验或换证,以及有交通违法和事故未处理,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手机号码、联系地址不完整、不准确的,对相关单位和驾驶人发出《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告知单》,督促按期处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海门包括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出租汽车、专业工程运输及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在内的重点车辆突破2700辆,重点车辆关联单位达1135家。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单位使用车辆的安全管理,强化重点车辆源头管理工作效能,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近期,海门警方对重点单位采集的车辆信息进行了核对和分配,对登记系统数据进行了维护,对现有信息中不完善的内容进行了电话访问和采集,确保数据的准确和完备。
今后将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法定保险过期、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累积记分达到12分、达到降级条件未降级的,发出《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重点车辆单位暂停相关车辆、驾驶人的营运任务,调整其工作岗位,要求在自通知书下发后10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并督促单位落实针对性管理措施。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校车驾驶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20%以上)违法记录以及有吸毒史的,会向所属重点车辆单位下发《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建议重点车辆单位调整驾驶人工作岗位或解除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