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宿迁市在全市公证行业建立公证质量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公证活动,提高公证办证质量。
该市公证质量巡查工作于每一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进行,采取随机或定向查阅公证卷宗、询问承办人员以及电话回访公证当事人等方法。主要巡查公证机构及其公证人员办理公证事项,是否遵守法律,是否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和其他公证业务细则及有关的公证行业规范,是否严格按照现行的公证档案管理办法立卷归档。
该制度要求,巡查人员在评查及分析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向市司法局反馈巡查意见,并提出改进公证质量、完善质量控制的建议。巡查组对在公证质量评定方面有严重分歧意见的业务事项或初步认定为错证的,办理有关卷宗调阅手续,并及时提交市公证协会进行进一步分析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