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门市出台了《平安法治建设竞赛办法》,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量化指标考核合二为一,形成一体化评价机制,推动平安法治融合发展。
去年以来,海门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立了平安建设综合指标考评体系,在全市各乡镇、区街开展平安建设竞赛,对社会稳定状况进行动态评价,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该市积极探索,将法治建设工作内容纳入平安建设竞赛,引导基层综治干部增强法治理念,提高用法治手段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
在修改完善原有刑事案件、重点信访事件、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群体性事件、邪教事件、矛盾纠纷上交事件、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和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案件等八大类指标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依法行政竞赛项目,主要包括行政行为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违法、未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或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负责人未按规定参加行政复议听证或出庭应诉、未及时办理上级交办的法治建设领域案事件、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报送备案和未规范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八项二级指标,实行每月评价、季度竞赛、年度考核。
总结平安建设竞赛办法实行以来的经验,将各乡镇、区街按实有人口数和GDP总量分为两组,分别进行计算和排名,同时适当减少人口和GDP对平安法治指数的影响,进一步提高了平安法治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