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调解员在瑞慈医院病房现场调解成功一起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在病床上签署调解协议。
近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调解中心向社会公开了“调解为民”承诺。即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做到:“有来必受、有受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公”。
公开承诺后,开发区大调解中心及时在接待受理窗口设置醒目标识,在橱窗设置了宣传专栏,并及时开展相应活动来强化承诺效果。一是律师进社区。以“法润江海惠民行动”为载体,以律调对接为抓手,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进社区举行法律知识讲座、法律法规现场宣传,协助社区处置重大矛盾纠纷。二是法官走基层。推行“网络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联合区人民法院,在全区5个街道和39个社区实行一名院领导联系一个街道,一名法官联系一个村居,扎实为群众提供好法律咨询服务、为基层调解组织提供调解工作的法律指导,协助基层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三是调解到现场。在“有来必受”的基础上,调解员一改矛盾纠纷“坐诊式”受理成“巡诊式”下访,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医院等矛盾纠纷一线,及时进行现场调解。特别是遇到重大群体性事件、意外死亡赔偿纠纷或者矛盾双方当事人行动不便时,调解员必须现场调解。